amjs60885金沙·主頁欢迎您2024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湘潭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佑祥
副组长:周锦涛、颜佳华
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学位点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针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入学考核。每个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三、选拔程序
1、报考条件以及创新成果要求
参照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关于接受“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2、材料审核
(1)考生本人须提前与所报考的博导充分沟通,并已确认博导当年的招生指标,且征得博导同意后方可报考和进入面试考核。
(2)参加选拔的考生请于 11月 30日前将《湘潭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按顺序编号)交到或邮寄到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东307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 58293734)。
(3)复试时请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查。
(4)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3、复试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为现场复试。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考核方式:
①英语:专业英语口试A (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为外语水平与应用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占复试总成绩的30%。
②面试:考生准备相关材料(可用PPT形式),对硕士阶段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对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考核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分别给出综合专业知识B(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C(满分100分)两部分成绩,综合专业知识B和综合能力C分别占复试成绩的30%和40%。
(2)总成绩(百分制)= A*30% + B*30% + C*40%
4、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备注 |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12月8日前学院与报名考生电话沟通 ,后续具体安排及事项将在QQ群中发布,请复试考生根据电话通知提前进入QQ群。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
12月12日上午: 8:30-12:00 |
外语考核A(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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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北207,请考生在本组面试开始前到达指定考场外进行候考。 |
考场设休息区: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北208 |
12月12日下午: 14:00-19:00 |
面试考核: ①综合专业知识B(满分100分) ②综合能力C(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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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北207,请考生在本组面试开始前到达指定考场外进行候考。 |
考场设休息区: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北208 |
5、思想政治情况考核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附件2《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说明: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进行审查。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含各复试科目单科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者)不能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3、学院在院网上公示复试成绩(5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根据导师实际指标投入情况(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排名进行录取。专项计划的录取单独排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最终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管理
1、学院监督电话:0731-58298955;邮箱:mks2023@xtu.edu.cn,我院接受考生的投诉及监督。经查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2、学校监督电话: 0731-5829201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0731-58292051(研究生院招生办)
六、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学费标准
具体学费标准请见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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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关于接受“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附件2:湘潭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